2008年3月3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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遭父遗弃捡剩饭睡街头 度日如年  小女孩安家派出所27天 温暖如家
胡哲南 何建朝 文/摄

  本报讯 被亲生父亲抛弃的12岁江西女孩张小玲,“安家”永康市古山派出所,生活了27天。两天前,张小玲与前来接她回家的表哥和表姐夫团聚。见到亲人,张小玲开心地笑了。
  “我的病全好了,多亏了警察叔叔与阿姨的照顾。”笔者在古山派出所见到了身材瘦小却活泼可爱的张小玲。“我爸爸对我一点都不好,我和我爸住,比和陌生人住还别扭。”张小玲一边吃民警买给她的棒棒糖一边与笔者交谈。
  张小玲说,她被父亲遗弃永康后,流落古山街头靠吃剩饭度日。2月3日,古山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反映后,在古山街头看到一名10岁左右的小女孩蹲在路边不停哭泣。当时的张小玲衣衫单薄脏乱,手脚抱成一团。民警上前询问,得知她流浪街头已有好多天了,面色蜡黄、神情恍惚。因为张小玲不肯说出家庭住址,民警就先将她带回了派出所。
  在派出所,值班女民警沈玲妙买来饭菜,张小玲吃了几口,露出了痛苦的表情。沈玲妙伸手在张小玲额头上一摸,发现她正在发烧。经医生诊断,确诊张小玲感冒高烧,需要马上输液。经过两天的治疗,张小玲高烧逐渐退去。派出所一边安排女民警照顾张小玲,一边四处查找她的家人。但由于张小玲说的地址不详,虽经多方联系,均未找到其家人。于是,民警们决定先将张小玲留下来。2月6日是除夕,值班民警为张小玲买来新衣服,并一起吃了顿特别的年夜饭。
  据了解,今年12岁的张小玲是江西万年人,因父母离异从小在姑妈家长大。2007年3月,父亲再婚后生了一个儿子,就强行将张小玲带到永康照顾弟弟。2007年9月份,父亲与再婚妻子离婚后,就将张小玲抛弃在永康,不知去向。从此,张小玲就靠一些老乡的帮助生活。后来,春节来临,老乡们一个个都回老家过年了,留下张小玲一个人。可怜的小女孩失去依靠后,一个人流落在古山街头。
  古山派出所负责人告诉笔者,很多好心市民得知情况后都打来电话,有的说想领养张小玲,有的想在张小玲回家之前做代理父母。这些素昧平生的人所表达的爱心,让民警和张小玲本人都深深感到了温暖。
  民警电话通知了张小玲的姑妈后,她的表哥和表姐夫就赶过来接她回去。临行时,张小玲依依不舍地与民警叔叔与阿姨告别。将近一个月的朝夕相处让张小玲与民警产生了很深的感情,车缓缓开动,张小玲的双眼涌出了泪花。